·人像攝影人像攝影的用光或者說如何照明,既是一種基本功,又是體現攝影師水平高低的重要內容。與調度人物的姿勢、安排道具和選擇背景相比,用光在人像攝影最終完成的影像上,所起的作用是決定性的。因為攝影本來就是在用光繪圖。因此,攝影師們聚在一起,除了談錢和相機之外,話題往往是使用何種燈具和如何用光之類的事情。
提到攝影室的用光,就自然地會說到四大樣:
1、主光,即決定被攝者照明格局的首選燈光,而其它的燈光則只能起到輔助作用。現代影室所用的主光通常是由柔光燈箱發出的。之所以采用柔光燈箱,是因為它發出的光線較為均勻,便于控制。所謂的柔光燈箱,其實就是把一只或數只燈泡放入一個箱體里,通過能使光線散射的柔光箱罩(一般由塑料或紡織品制成)對被攝者照明,箱體越大,燈泡越多,功率越強,照明范圍越廣。對于一般的影樓來說,口徑為一平方米左右的柔光燈箱就能勝任了。其照明的距離和角度可根據需要進行任意調整,而曝光量的確定就以主光為依據。
2、補光,也叫輔助光,顧名思義,它所起的作用就是對陰影進行補充照明,使陰影變得淺淡。其實,補光所用的可以是與主光同樣的柔光燈箱,通過照明距離或輸出功率來調整它與主光的光比。如果補光的曝光比主光少3擋光圈的話,其光比就是1:3,也就是說其結果將得到較深的陰影。如果補光的強度接近主光的話,比方說相差半級光圈的話,那么陰影部分就變得非常淺淡了。為了簡便起見,補光的光源可以固定在天花板或墻上,只是通過調整輸出功率的方式來控制陰影的深淺。至于怎樣才能使補光取得與主光的最佳光比,則只能靠反復地試驗。
3、背景光。在大多數情況下,被攝者都與背景拉開一定的距離。由于光源的照明隨著距離的增加而明顯地減弱,而背景比被攝者距離光源更遠,所以背景的亮度要比被攝者暗許多。如果按被攝者的照明情況曝光的話,則背景就會顯得更暗了,結果是被攝者看起來如同融入黑暗的背景之中。如果攝影師不介意這種背景效果的話,當然也就用不著背景光了。但是如果要想把被攝者同背景區別開來的話,則有必要對背景進行單獨照明,于是就有了所謂的背景光。然而,背景光的運用要照顧到背景的色彩、距離和照明的角度等等,搞得不好就會弄巧成拙,因此,需要對背景光進行反復調整才能用得恰到好處。為了均勻地照明一個無縫的背景,有時會需要使用兩盞燈。
4、頭發光。由于人像攝影技術的發展,所謂的頭發光已由原來投射到頭上的不那么自然的一束聚光,逐漸演變成為一只或多只更加寬廣而柔和的燈光,不僅使頭發避免成為漆黑一團,而且還能勾畫出被攝者的輪廓,因而它又被稱為“分離光”。這種用光方法現在已經使用得相當普遍,為此目的采用的是小型柔光燈箱或條型燈具。這種頭發光還可以采用把一束燈光通過天花板反射的辦法來實施,不過要注意控制布光范圍,如果照射到鼻子上就不好看了。
上述的4種照明是人像攝影用光的基本方法,這四種方法根據需要可以靈活應用,既可以同時使用4種或兩三種,也可以只用主光加上反光板。至于使用自然光在攝影室或在戶外從事人像攝影,所用的光源則是現場的自然光以及反光板,當然,也可以采取自然光與燈光相結合的照明方式。
至此,也許所有的用光方法都涉及到了,這些方法可以說也都夠用了,這是攝影師們的常規做法。但是,對于人像攝影來說,現有的照明方法所拍出的人像有時仍然讓人感到似乎缺點什么,總之,一句話:不夠精彩。那么,有何高招能夠解決這個微妙的問題呢?辦法還是有的,那就是再用上一種光——強調光。
強調光的功能就是為人像增添一點亮色,一種沖勁,突出被攝者的形態并增強立體感,或者引起人們對被強調光照明部分的注意。在攝影室中這種光通常都是小范圍的未經散射的強硬光線,很有沖勁。由此可見,設置這種燈光用不著太大的花費,它甚至用一面鏡子把其它的光源,例如一只便攜式閃光燈,反射到畫面中,就能起到強調的作用。如果使用閃光燈作光源,可以把它放在一個支架上,通過一只伺服開關,即光電啟動器,使閃光與其它的照明同步。之所以要利用鏡子,主要是為了控制強調光的照明范圍。為了獲得最佳效果,強調光通常從被攝者的側后方發出,有時就會射入鏡頭,結果反而破壞了影像效果。因此,為了確保鏡頭不受眩光影響,在強調光與鏡頭之間應放上用黑紙板做的遮光片。
強調光的強度一般并沒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因為不同的攝影師所追求的效果各不相同,不過不妨以超過主光一級光圈的亮度作為試拍的出發點。然而即便強調光的強度與主光相同,它也會產生一種相當生動的效果,因為其光質比較強硬,而且其照明的角度使光線對著鏡頭反射。順便說一句,如果以閃光作為強調光的光源,那么在測量強調光的強度時,應關閉在場的所有其它光源。
抓拍和擺拍都是攝影創作的重要手段。在大躍進和文革期間,擺拍之風大盛,甚至在新聞攝影界也不例外。新時期開始后,思想戰線講求實事求是,攝影界開始貶低擺拍,乃至幾乎完全被否定。進入九十年代后,隨著文化藝術多元化的發展,擺拍又得到應有的肯定。但在功利意識盛行的今天,擺拍似乎又走入歧途。
其實,擺派和抓拍作為攝影藝術創作的手段,都具有它的特點和相應的生存空間。抓拍的特點是真實、自然,適用于新聞攝影,擺拍的優勢在于能夠提供更符合攝影師的情景、畫面,適用于人像攝影、廣告攝影等等。擺拍和抓拍既是對立的,有時又是統一的。
所謂擺拍,就是攝影師根據自己的設想,創設一定的環境,設計一定的情節,讓被拍攝者表演,最后由攝影師拍攝完成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攝影師還往往充當導演的角色。很顯然,擺拍的攝影作品往往具有更好的用光,構圖,更優美的背景,更漂亮的模特,更戲劇性的情節。所以,擺拍有了很大的生存空間。
比如在廣告攝影領域,廣告本身的特點就是要有強烈的視覺沖擊,甚至并不拒絕夸張和做作,因此,擺拍幾乎是廣告攝影唯一的創作手法,這也是無可非議的。再比如在商業人像攝影領域,無論從大眾的一般需求還是從攝影師的經營成本上,都要求在室內擺拍的形式。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們的攝影愛好者漸漸的對擺拍不甚了然起來,把擺拍擴展到了幾乎所有攝影領域。而各種報刊雜志更是充斥著形形色色的擺拍作品,為擺拍作品提供了廣闊的生存空間,擺拍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也許很多影友以為,在藝術多元化的今天,還來討論擺拍和抓拍的問題是多余的,是的,討論攝影要不要擺拍是多余的,但是討論擺拍的存在空間和藝術技巧則是完全合理的,也是完全必要的。筆者以為,目前攝影界在擺拍問題上存在以下問題:
一、攝影者的攝影目的不明確,或者說有的攝影者根本就迷失了攝影的目的。
攝影界似乎比其他任何藝術團體更具有“上進心”,很多攝影者在學習了攝影不久,就一個心思想得獎、想出名,但藝術眼光的匱乏不可能讓這些攝影者找到更多的戲劇性情景,于是擺拍成了最佳的選擇。許多地方的攝影協會把擺拍作為進行攝影創作的最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手段。理論界也公然宣稱,攝影必需要有“構思”,他們所謂的“構思”就是事先設計好畫面和情景,進行“邊導邊拍”。有些影友出于對大自然的熱愛,喜歡走走拍拍,不求出名,不求得獎,只求用鏡頭記錄自然,感受自然,有人就貶之為“浮光掠影”,“沒有深度”。
其實,攝影本身的目的不外乎兩類,一是對生活對世界的真實記錄,二是對美好事物的刻劃和再創作。比如新聞攝影用來記錄歷史,當然要絕對忠實于歷史,而像大躍進時期的一些擺拍的新聞攝影作品,簡直就是對歷史的嘲弄。又如,民俗攝影,是對民俗民風的真實記錄,而攝影者如果為了所謂的藝術創作,而自任導演,演出一場場假戲真做的鬧劇,那就是對藝術的最大侮辱。不幸的是,這樣的鬧劇正每天在攝影界上演。
二、表現手法粗陋,思維簡單,缺乏想象力。
很多影友并沒有真正理解擺拍的優勢所在,一味的為攝影而攝影,為擺拍而擺拍。所拍攝的作品既可以由現實生活中抓拍得到,又并不比抓拍得到的作品具有更好的用光、構圖和動態效果。他們的表現手法也極為簡單化,他們的邏輯總是這么簡單:凡是婚紗就是美麗,凡是貧窮就是古樸,凡是怪異就是創新;拍小橋流水,就必需有姑娘陽傘,拍田園風光,就必需有黃牛老農;他們為了拍云霧,可以放火熏煙,為了拍民俗可以喬裝打扮。當然還聽說為了拍葬禮,還有讓死人再葬一次的。那就是道德問題了,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很多影友缺乏生活積淀,所拍攝的作品不符合生活實際,而自己還自鳴得意。
三、摹仿成風,摹仿之作大有用武之地。
我們可以看到,在國內的幾本主要攝影雜志上,在各種各樣的影賽中,雷同之作比比皆是。希望工程熱門,就滿目的山區孩子渴望的目光,婚紗熱門,就到處是手捧婚紗照騎著摩托兜風。你拍哈欠,我也拍哈欠,你拍噴嚏,我也拍噴嚏。
本來摹仿并不是擺拍的過錯,抓拍也可以摹仿。但一方面是由于擺拍的作品容易摹仿,另一方面擺拍這種創作形式又特別適合于去摹仿,再加上擺拍作品又大有市場。所以摹仿者樂此不疲。這樣看來,有時摹仿甚至是擺拍的副產品了。
如果要我把拍攝時的那種感覺用筆寫下來,我真有些無能為力,因為我知道,那只是一瞬間即逝的感覺而已。我只不過是把自己的夢想用相機變為現實。
我喜歡夢想,所以我拍照時總愛跟模特說一種故事或氣氛,這種氣氛也許來自我的經歷,我的夢想,我看到過的影像等等,所以又有人說我的照片太注重個人色彩,甚至于有些過于灰暗。
我喜歡新奇的東西,所以每次拍完一組照片,我都會問自己:下一組照片是什么?答案是:不重復自己更不能重復別人。為了不重復自己,我都要去想象一個與眾不同的場景.記得在拍攝一組具有文革時期氣氛的照片前,我特地到北京潘家園舊貨市場翻拍了一天的舊圖片,尋找想要的感覺.在拍攝另一組"追蹤"題材的照片時,我在北京站登上了一趟開往長城的列車.去尋找想象中的小站臺。
我喜歡那些有想象力的融有攝影師個人情感的圖片,我不去強調圖片的影像到底有多么清晰,也不在乎它的構圖,我只想著這張圖片不是我從來沒有見到過的影像。一張圖片是否具有想象力和創造性.是我衡量它的好與壞的標準。在拍照當中不存在任何規則,可以想得簡單卻拍出復雜的片子,也可以想象得復雜拍出的片子卻很簡單,好的片子肯定是最能打動觀眾的片子。
照片把本來屬于生活的片刻給定義下來.表達出拍攝者自己的思想、感覺。創造力在哪里產生呢?這個話題可能已有人寫了跟河一樣多的文字.我認為每一個人的腦子都像一個倉庫.保存有你所有見到的、聽到的、做過的以及后來跟個人經驗混在一起的記憶,每個人都會有.差別在于每個人都會用不同的方式去表達他們的這種記憶。
如果不是商業用途.我都會選擇135相機去拍攝,我不想讓相機阻礙我的思維發展.所以我的相機一般都設定在光圈優先.另加一只閃光燈。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攝影技術不重要。
我很慶幸能有大部分的時間讓我自由地去創造屬于自己的影像.可是我卻慢慢地有些逃不出自己過去的影子.我知道每個人都會有一個成長的過程.
有前輩增留下一句格言:“藝有法,藝物無定法”。愿我們每個人都能走出一條自己的藝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