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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汲平2010-07-13 17:33:58 來源:中國雕塑家網
鑒別古書畫,除了書畫本件,還要找一些有關的材料作輔證,這就是:一、碑帖刻拓本、照相影印本,可以補充原件“比較”材料的不足。二、古書畫著錄等文獻,對考訂有關問題很用處。前者是代替品,后者則是提高我們識別力的重要資料。
一、碑志刻拓本
碑,原來是記事、記功等等的刻石,后世用墨拓下,并裝潢起來變為書法藝術欣賞品,也可以作為文獻史料,于是拓本也就成為鑒定墨跡的輔助資料了。至地拓本本身,另有真偽(翻刻本)或古拓,近拓的區別,須要分別鑒定。
戰國、秦、漢就有篆書或隸書的石刻,有的一直傳存到今天,可是那些時代的墨跡卻極少流傳下來。西晉、南北朝之間雖有少數的墨跡(包括唐摹本)傳世,但大多是草書、行書。與碑志上刻的篆、隸和界于隸、正之間的所謂南北朝碑志體無法總有所變異,但字形結體還能保持一定的原樣。
以上談了些碑帖在鑒定書法墨跡中的輔證作用,但也應考虛到它的不可全信的另一面,有時甚至有全不可信的。碑的問題較少,且略而不談。帖的問題就多了,我們在期中曾經發現過許多矛盾的情況,這里分述如下。
書法墨跡,筆中有墨,有血有肉,必然精神調暢,“肌體”柔和。而上石(或木)后,易變為光硬枯干,甚至羼人刻畫刀痕,就風姿全異了,所以,墨跡和刻本到底不能等量齊觀。而我們有時鑒別真偽是非,是決不能單靠結體和一些有一定距離的筆法所能解決的。
還有刻帖者即使是“行家”好手,有時也會有意擅改原樣(或為主持人示意的)。所見如唐摹所謂“神龍本”《蘭亭序》,其中一個“個暮”字(見下圖)在墨跡中“曰”末一橫和下面的一長橫是并在一起比對。古代字體往往因在不同地方應用而有所變化,如秦書八體,其中“刻符”、“摹印”、“殳書”等就是專用在符、印章和兵器上的。那些字體,我們如今都是無法見到墨跡的,宋、元墨跡存世較多,可以不用碑志來比較,但也不是約對沒有用處,因為也可能碰到一些人的墨跡是孤本,而正好碑志上有他的書字,那時此石刻文字就起了旁證的作用了。
二、帖
帖是專為欣賞漢書而刻石(或木)的,也有書以人傳的墨跡,為了留念而刻它。那些東西在用作參考資料時,需先行鑒定其真偽是非,其中有書法本身的真偽和帖的初刻、初拓、翻刻、后拓的區別,這比碑志復雜,但它的用處也比碑志要多些。
魏、晉、南朝人書,墨跡(包括古摹本)還有少數存世,,但究屬有限。要作較廣泛的比對,只有向宋代刻拓的《淳化閣帖》、《大觀帖》、《絳帖》《澄清堂》等法帖中去找材料。雖然其中也有不少原跡是偽本,但也還有不少是可信的;尤其是所收的唐人行、草書,其中真本較多。我們曾以宋拓較善本(南宋翻刻)《淳》帖中的唐張旭《疾痛》二帖, 又米芾、黃伯思刊誤改定的原題漢張芝書實變為張旭書的《冠軍》等五帖, 來反證董其昌鑒定的“四帖”變為張旭書之誤。明、清以來的摹古集帖多到不可勝舉,其中材料更為豐富,其輔證的作用也是很大的。
還有一些石刻圖書(較多是出土的),也可據以證明一些古建筑物、人物的衣冠制度、器皿形式等等的時代特征,以作鑒考古繪畫的依憑。
法帖的善本,盡管已經勾刻墨拓,其筆法鋒芒的,當《三希堂》刻帖時,勾刻者自作主張把它分開了(見下圖)。我們如果不深入了解它們的原委,甚至可以懷疑那件墨跡不是刻帖時的原本。至于改動行款,更為常見(因集帖為求其每帖尺寸高矮一律)。還有鑒藏印記的挪移位置及增減變換,也是常有之事。凡是碰到以上種種情況時,我們必須多加考慮,以免被刻本引入岐途,反以為真跡是偽本。
三、照相影印本
近數十年以來,照相影印對書畫留真(包括碑帖拓本)起了很大的作。如木、石所摹不好的繪畫,如果缺乏真跡對比時,找影印本代替一下,確是不無小補的。尤其是曾經見過原跡,爾后再用影本來幫助回憶,更為有用。影印本和原跡總有一定距離。如筆法的過分復雜處和細枝末節處,究竟難以完全表達,墨色和彩色以及紙、絹包漿氣色、老化程度等等,有時因攝、印時感光強弱之不同等原因,使濃者變談而談者反而較沈些。因此在與真跡對比時,我們需要量掌握好兩方面一定距離的尺度,才能獲得較恰當的輔證作用。
市面上流行的影印本有不少原底是偽跡,對此亦應注意先辯別其真偽。
神龍本《蘭亭序》中的“暮”字。左為唐摹本中的“暮”字,右為三希堂刻本中的“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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