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所以能演化成書法藝術,就是由“形意”特點而來,因為“形意”是由“象觀”、“表象”創獲,所以漢字之“無形之形”中包含著無窮之象。簡括之,其原因大致有二:其一是籍已經從筆畫、結體、章法規范化了的方塊結構的漢字所具有的造型藝術的基本特點和藝術因素,如講究筆畫的規則和結體、章法(布白)的虛實疏密之變化等藝術形式因素(而不是什么象形文字之關系),書法之藝術性就在于把這些“形式因素”藝術化為獨特的線抽象藝術;它是以漢字為基礎的具有嚴格書法法則的和獨特形式程式語言風格的線抽象藝術。其二是受“玄學”之推動,由《易》“八卦”之哲學觀念為基礎發展而來的以王弼為代表的“玄學”,其“以無為本”、“得意忘象”的思辨哲學,在書法藝術中獲得了理想的體現。書法是藉線的旋律節奏和骨力氣勢所構造的“象外之象”的藝術意象,來抒發藝術家的情感和表現“道”的精神的。書法藝術這兩個藝術因素和特點也是從“八卦”、彩陶文化繼承發展而來的。它是介乎音樂和文人寫意畫之間的一種獨特的線抽象藝術。……
·漢字主形、意,所以“形意”才是漢字之特點。“六書”中“假借”似從聲,其實其字本身仍是“形意”字。因此,“六書”雖然指出了漢字構字的某些特點,但未抓住根本,失之毫厘,謬以千里,已為漢字文字學之研究造成失誤。如同是一條甲骨卜辭或金文,許多專家自可各有讀法,因音求義,其文義自然各別,訓詁學越弄越繁雜,與“六書”是分不開的。……
·三十多年來從地下涌起了遍布整個中原的琳瑯滿目的彩陶文化,則未能引起文字學家們足夠的重視,僅僅注意陶器上的少數近似文字的符號,斷測是否是初始文字?至于彩陶裝飾圖案與漢字產生的關系,似乎是膈膜的;而“八卦”與漢字之關系,則向來是被忽視的。因此,我們文字學的研究始終囿于傳統“六書”論,而局限于古文字的訓詁上。對于漢字的起源,為什么會形成形、義、聲三結合的獨特文字?構字規律是否是以“象形”為基礎?漢字為什么沒有向衍音方向發展?而漢字怎么又大多是“形聲”字?等等問題,至今未能深入研究下去。……
漢字與彩陶八卦
蘇東天
八卦、彩陶文化與漢字之產生至今仍是個迷,令人莫測高深。甲骨文是相當成熟的漢字,仰韶彩陶器上的一些刻畫符號,有關專家都確認為初始文字,但發達的彩陶文化與所謂初始文字、以至甲骨文之相形見絀之狀況,總是令人費解。在原始巫術宗教盛行的時代,彩陶 裝飾圖案決不是為審美而為,那么其含義又是什么?所謂的初始文字都組織在紋樣的肌體中,兩者之間的關系又怎樣?殷周甲骨文卜辭、及新石器時代晚期之甲骨文中,已發現數量可觀的“八卦”數術符號,以前有關《周易》產生于春秋戰國時代的結論,自然已時過境千、成了陳跡。那末,“八卦”究竟產生于何時?其又是如何產生的呢?它與彩陶文化、漢字的產生有無關系?漢字是否依“六書”產生和發展?以“象形”為基礎、以“形聲”為特點的傳統文字學理論是否正確?如果是以“象形”為基礎創造漢字,為什么以“象形”為基礎的彩陶文化磅礴于中原廣大地區歷時三千余年而不見“象形文字”相應發展起來?如果漢字特點主要是“形聲”字,為什么不能向衍音方向發展而創造標音文字?“形聲”乃是標音文字之特點,漢字與音無大關系,如何命名為“形聲字”?那么漢字之特點又是什么?等等,這一系列問題確實難人,但又必須作認真地研究。本文管窺蠡測,就以上諸問題作些探索,以求教于行家們。
傳說、神話之再認識
從古文獻看,傳伏羲氏畫卦而作“龍書”,神農氏因嘉禾而作“穗書”,黃帝見景云而作“云書”,詛誦、蒼頡觀鳥獸之跡而作“古文”,少昊氏作“鸞鳳書”,高陽氏作“蝌蚪文”,高辛氏作“仙人書”,帝堯得神龜而作“龜書”等等,如以“文字學”觀之,則無考古資料可據,用文獻所謂的戰國時代之“鳥蟲書”、“奇字”釋之,似太過直觀膚淺,令人不得要領;如因此視之為無稽之談,又似欠審慎。因為,以血緣氏族(家族)為基本結構的中華民族,其頑強的遺傳性、繼承性是世界任何民族所沒有的。獨特的民族組織體系形成了相應的思想精神,子孫們對祖宗神權威的絕對信仰和祖宗對子孫絕對負責的精神品格,便成了我們民族特有的傳統;由此而形成了祖宗神創造自然萬物的“天人合一”觀。處在蒙昧時代的先民所創造的巫術文化是具有童貞品格的,“八卦”、彩陶文化中所表現的認真、嚴肅的特點和神話中表現的純樸、浪漫的風格,都反映了先民們幼稚、純潔、誠實、認真的品性,這是歷史局限所造成的思想弱點和品格優點。所以,我們不能忽視沒有文字時代的原始巫術文化中所包含的科學和史實。例如我國西南沒有文字的彝族,流傳的有關盤古、伏羲的神話和傳說,與先秦文獻記載的神話和傳說基本一致,也說明了一定的道理。文化落后與純樸、天真往往有一定的聯系。在原始巫術文化絕對主導下的先民們,一切活動往往具有氏族共性的精神,因此,作為先民絕對信仰藉以統一氏族思想精神的巫術禮教,是富有“神圣”性質和積極意義的。
那末,我們如何來解釋古文獻所說的這些先賢所創造的“文”和“書”呢?古代后學們由于局限于古文獻和民間傳說,對“文”與“書”理解失誤,自然在所難免;而今天,考古資料已相當豐富,尤其是彩陶文化、甲骨文與“八卦”符號等之大量發現,使我們對神話、傳說時代的歷史研究能獲得更多的了解。根據考古資料所確定的漢字發展史,這里的“文”和“書”,不能當作“文字”解。“文”應是“紋”;“書”古文作 或 ,應作動詞解,相當于寫或畫;或作史解,即指原始圖騰巫術文化。《說文》云:“蒼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紋;其后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寢多也;著于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如此看來,就與彩陶文化相一致了。彩陶裝飾紋樣中之鳥紋,蛙紋、魚紋、花葉紋、人形紋、云雷紋、波浪紋、渦漩紋、圓圈紋、圓點紋、三角形紋、棱形紋、方格形紋、鋸齒形紋等等,不就是“鸞鳳書”、“穗書”;“蝌蚪文”、“仙人書”和“古文”嗎?!所謂“龍書”明言是“八卦”;“龜書”自然與“八卦”巫術文化一樣是指龜卜巫術文化。這應是彩陶文化時代,也是傳說與神話時代之圖騰巫術文化史。甲骨卜辭中的“八卦”數術符號和龜占卜辭可為佐證。從一九七九年在江蘇海安縣青墩新石器晚期遺址出土的甲骨上的“八卦”數術符號,證明“八卦”之“龍書”產生的確是非常遠古的事。《易》的基礎是“八卦”,“八卦”是一種特殊的“數術圖理”,其賴以建立的基本觀念是“陰陽觀”,而“陰陽觀”產生于天文歷法,因此“八卦”是富有嚴密科學精神的圖理文化,是中華民族先民一個偉大的創舉,它是我們民族文化藝術賴以發展的光輝開篇。
《易·系辭》云:“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從哲學角度看,“太極”即是太樸、太一或道,一般作天地未生之“渾沌元氣”或無狀之狀的“無”或“道”解;“兩儀”作“陰陽二氣”解,即為天地乾坤。“四象”有作“四季”、四方解,或作“八卦”陰陽符號(或奇偶數)相配成四象解(即);“八卦”,即是八種陰陽符號(或數符號)。 ,或天地山澤水火雷風八種自然現象。“八卦”重卦演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成為“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的巫術圖理。
“八卦”是因天文歷法關系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夸父逐日”的神話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八卦”的產生。“夸父逐日”之神話是由夸父測日影創制天文歷法的史實演化而來的。夸父,自然不是某一個人,《山海經·海外北經》云,夸父國在北方,都是巨人,珥兩黃蛇把兩黃蛇,當是巫的圖騰形象。所以,夸父即大父、天父,依古文夸作夸、 ,從太從天從虧從升,“虧”為陽清之氣舒升,為天也;“丂”從巧從手杖也;父,古文作父,手杖也,矩也(《說文》)。可見“夸父”兩字與天象、矩即圭有關。“逐日”就是用圭測日影定歷法;“八卦”之“卦”字,從“圭”從卜,也是用圭測日影定歷法兩者一致。所以,“圭”可作“太極”解,“手杖”本身不具巫術圖理意義,是屬無狀之狀、無義之義的“無”;當它作為矩、圭以測日影,即能“生兩儀”。日光為陽,日影為陰,陽為天(乾),陰為地(坤),即為陰陽天地;從日影陰陽得夏至、冬至,遂分四季八節、年月而創“八卦”和天文歷法。老子云:“樸散而為器”,“樸”(太樸、太一)為“無象之象”、“無義之義”者;“器”為“有象”、“有義”者也。可見,“象觀”乃是天文歷法、陰陽觀、“八卦”產生的基礎。傳伏羲氏獲“景龍”而作“龍書”,恐怕指的是用圭測日影(景)創天文歷法和“八卦”的事情。
《漢書·律歷志》云:“自伏羲畫八卦,由數起。”《管子書》云:“伏羲制九數。”這應是正確的。人類記數起于手指記數法,我國古代先民以手指記日記月,才會有天干歷法之十日為旬、十月為年,而演出“羲和生十日”、“后羿射十日”的神話。《易·系辭》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論,可能是由先民以單數記日、雙數記夜而來,產生了奇數為陽為天之數、偶數為陰為地之數的概念。傳伏羲因見“河圖”、“洛書”(龍圖、龍書)而創“八卦”的,據今流傳的“河圖”,正與手指記數法相合(如圖一),它把10數分為奇偶兩組排列而演成“河圖”的。其排列法是:下1:6,上2:7,左3:8,右4:9,中5:10;奇偶陰陽數相對成五對,即天數五,地數五;計其值:奇數為1+3+5+7+9=25,偶數為2 + 4 + 6 + 8 +10=30,兩數和為55;天數之極為9,地數之極為10。它與《易·系辭》之大衍歷數正相合,其云:“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唐一行和尚“大衍歷”即依此而演化,他的“大衍歷論”有云:“天數始于一,地數始于二,合二始以位剛柔;天數終于九,地數終于十,合二終以紀閏余。天數中于五,地數中于六,合二中以通律歷。”由此看來,一只手指數“五”非常突出,世界各古老民族都有將五作為“神數”的史實。“八卦”創制與五數關系極大。《正義》引馬融曰:“五位相合,以陰從陽,天得三合,謂一三與五也;地得兩合,謂二與四也。”《易·系辭》云:“以天地配數字,奇數屬天,偶數屬地,一三五三數皆奇,天數也,故曰參三;二四兩數皆偶,地數也,故曰兩地。”所以,《易·說卦》云:“參天兩地而奇數,觀變于陰陽而立卦”。按《易·系辭》云:“參五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因而演成“八卦”:五之奇數值為1+3+5=9,偶數值為:2+4=6,9是3的自乘數,6是3的倍數;用“八卦”符號表示,天數“參三”:,地數“兩地”:,依天數(陽數)起于一,地數(陰數)起于二,因此亦可簡寫成天數(乾):,地數(坤):,陰陽之數相錯得其他六卦:艮兌坎離震巽。
由上可見,“河圖”、“八卦”均由手指記數演化而來。觀其圖式,似乎同結繩、刻畫記數有關。《說文》云:“卦者,掛也。”卦字從 從,似結繩筮術之象,由“河圖”、“八卦”結繩圖式演為刻畫“書契”,當是史實。《易·系辭》亦云:“上古結繩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先以結繩記數演一下“八卦”數術圖式(如圖二),三橫代表1 2 3數位,八條豎線代表八根繩,點代表結繩記數。這里數位十分重要。有如“算盤”。可見,三個數位可得八個數:0 1 2 3 4 5 67,如依圖象“O”為無結,“●”為有結,各以“八卦”符號--和-表示,即可演成: (坤)(震)(坎)(兌)(艮)(離)(巽)(乾)八卦。從哲學觀看,正是有生于無也;從數術看,這是二進位法,與今天的電腦二進位法類似。如美國的IBM的記錄帶(Tapt)就采用一二四八符號(1248Coat)制,因為這四個二進數已可代表一切十進數了。所以,《易·系辭》有“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之論。
依刻畫記數看,甲骨文中有記數文字,五以上即不再重畫,應是記數重畫太多不便以累計數之故,依天數“參三”、地數“兩地”之概念,“八卦”天數(陽數)— 等于┄,可作3或9論;乾等 ,可作9或27論;地數(陰數)--,可作2或6論;坤,可作6或18論;依此類推求其他各卦之值:陽卦艮、坎、震均為21,陰卦兌、離、巽均為24;合四陽卦和為90,合四陰卦和亦為90;陰陽八卦總和為180,重卦即得周天之數360(日)[見附圖]。由于“—”為9,“--”為6;所以重卦之“六十四卦”中陽爻皆以九記(如乾卦: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陰爻以六記(如坤卦: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依此數計,即可算出“大衍歷數”。
“八卦”號稱“龍書”,可能有兩方面的原因,其一,中華民族號稱“龍”族,龍圖騰是由禽、獸、蟲等各種氏族圖騰綜合而演化創造的,作為民族族徽圖騰,以示民族團結和力量的象征。“八卦”是圖騰巫術禮教的神奇數術工具,為“龍族”原始巫術文化的代表;其二,龍圖騰與“八卦”圖式,具有共同之特點,都是“無象之象”,有“不變”之形和“萬變”之性,富有“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的品格,其不同點是,一是圖形,一是圖理,兩者正好互為表里,構成民族圖騰巫術文化禮儀之特殊的文化體系,起著統一民族精神的積極作用。從六千年前河南濮陽西水坡仰韶文化早期遺址大墓出土的蚌殼堆塑龍象看來,的確是由禽、獸、蟲各種動物圖騰綜合而成的意象神物,說明龍圖騰產生極早。從墓葬東龍西虎、死者頭南足北仰臥正對北斗星象的意向看,恐怕與二十八宿之蒼龍、白虎星象有關。由此看來,龍圖騰的產生也象“八卦”一樣,與天文歷法巫術禮教有一定關系了。
依神話和傳說,伏羲為五帝始祖東方之帝太皡,“太皡”可譯為東方之天、九天、春天;伏羲“龍身人首”,屬龍圖騰氏族祖先,他之部族均從龍,如有飛龍氏、潛龍氏、居龍氏、降龍氏、土龍氏、水龍氏、青龍氏、赤龍氏、白龍氏、黃龍氏等等(《竹書·竹書淺注》);他的妻子(或妹子)女媧,是共同創造中華民族的始祖神,也是“龍身人首”。漢畫象磚、畫象石中兩神龍尾相交,或手執規矩或執仙草。“規矩”當與天文歷法有關之圖騰,“仙草”當是農業圖騰。黃帝為中央之帝,屬云圖騰氏族,他的部族有青云氏、縉云氏、白云氏、黑云氏等(《左傳·昭十七》),俗話說:“云從龍也。”而他的兄弟炎帝神農屬神龍氏,所以,同是龍族始祖。據《淮南子·天文訓》云:“東方木也,其帝太皡,其佐句芒,執規而治春;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執衡而治夏;中央土也,其帝黃帝,其佐后土,執繩而制四方;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莀收,執矩而治秋;北方水業,其帝顓頊,其佐玄冥,執權而治冬。”東西為“規矩”,自然與太陽、月亮運行有關;南北為“權衡”,自然與北斗星象有關;依日月運行之象定年月,依北斗斗柄轉向之象定四季八節、方位。黃帝“執繩”,繩為法,當與“上古結繩而治”有關,應是天文歷法、“八卦”巫術文化。彩陶文化時代,農業已成了中華民族的基礎,農業生產離不開土地和天文歷法,黃帝居土而執歷法,自然是掌握了民族主權。黃帝之兄弟炎帝又是太陽神又是神農,太陽神、農業神成了他的兄弟,也說明了同一個問題。伏羲太皡主治春,佐他的句芒是“人面鳥身”春神“玄鳥”;而東方“羲和之國”的太陽神兼月神之帝俊(他的妻“羲和生十日”、“常羲生十二月”),也是“人首鳥身”之“玄鳥”(《山海經》);炎帝神農之孫西方帝少昊主治秋,卻在東方建鳳鳥氏國,國人皆鳥。據《左傳·昭十七年》云:“我高祖少皡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于鳥,為鳥師而鳥名:鳳鳥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伯趙氏司至者也,青鳥氏司啟者也,丹鳥氏司閑者也。”玄鳥,即燕子,又名燕雀、朱雀,是春分候鳥;春分黃昏,二十八宿南方七星畢現于南天,星象與鳥跡一致,故名“朱雀”(后演變為孔雀、鳳皇);所以,“玄鳥”乃是春神圖騰。鳳皇,就是女媧第一天造的“雞”,雞為辰鳥,“一唱雄雞天下白”,為太陽圖騰,故又名金雞、金鳥、五采之鳥。被后羿射落的太陽皆為鳥。后羿是帝俊派他去佐堯,賜予“彤弓素矰”以射“十日并出”;羿妻“嫦娥奔月”,成了月神。這些神話互相聯系起來看,當是關及天干地支歷法問題。天文歷法是隨著農業經濟產生、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彩陶文化也是隨著農業經濟發展起來的,這就是彩陶裝飾圖案中鳥紋特別多,神話中關于鳥的文字亦很突出的原因。春季是農業生產最關鍵的季節,所謂“一年之計在于春”,所以,“迎春大典”歷來為國家法定重典,而且祭春禮器規定用鳥彝。《周禮春官司尊彝》有云:“春祠、夏褕,裸用雞彝鳥彝。”“注:雞彝鳥彝,謂刻而畫之為雞、鳳皇之形。”“鳳皇”為歷正(主管天文歷法之官),故為“百鳥之王”,也可說是天文歷法圖騰。因此,鳳與龍共同成為中華民族之族徽圖騰,就是由以血緣氏族為基礎之民族結構體系和以農業為基礎之經濟特點所造成的與天文歷法密切關系的歷史決定的。以前把“龍鳳”民族之圖騰意義,釋之為由西方龍族集團和東方鳳族集團聯合而成為中華民族的看法是錯誤的。這也就是我們以前弄不清許多傳說與神話及考古中發見的許多問題的原因。如帝俊是東商集團的先祖(“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詩·玄鳥》),又是西周的先祖(“帝俊生后稷”《山海經》),他們既是龍族又是鳳族,就講不清楚了。而且鳥圖騰氏族東西南北都有,《山海經》記之甚詳,以前只好說它是“巫書”亂彈琴了。
另外,“蝌蚪文”,以前解釋為是古人用生漆寫字所形成的蝌蚪狀文字,這種直觀的看法自然是錯誤的。“蝌蚪文”,就是“蛙紋”,即蛙圖騰。蛙為春信之蟲,蛙字從蟲從圭,從造字形意看,與天文歷法有關。春季蛙蘇繁殖找配偶往往在月夜徹宵鳴叫連天,所以農諺有“雞叫太陽蛙叫月”,候象十分明顯,這恐是蛙成為月亮圖騰之原因。連月神嫦娥奔入月也化為蟾,月宮也成了蟾宮,這是同天文歷法地支有關而演化的神話。商甲骨文卜辭中已有干支歷法,說明其產生是相當遠古的。至于神農作“穗書”,當是農業圖騰。有人認為廟底溝彩陶裝飾多是花葉紋,與“華夏”族名由來有關,當是對的。廟底溝在華山夏水之旁,華與夏古音同,花與華同是一字(浙江寧波一帶方言,三字同音),華夏族即花族也,花是農業圖騰,花發于春天,與天文歷法有聯系。依考古資料,廟底溝出土大量的農作物種子和農作工具證明已進入穩定的農業經濟時期。花,可能是其氏族族徽圖騰,華山、夏水也因此得名。以族徽名姓氏、地名,至殷周時代仍如此,當是上古圖騰巫術文化的遺習。因此,華夏族名乃是由中華民族以農業經濟為基礎這一特點而來的。獨特的經濟基礎決定了我們民族獨特的思想精神,對花鳥的熱愛,對春天的重視,對自然美的熱愛與欣賞,“天人合一”觀的形成,乃是由來有自,根深蒂固啊!
彩陶八卦與漢字
遍布整個中原廣大地區的彩陶文化,從距今六七千年至四千多年,歷時至少有三千年之久,充分反映了已進入農業經濟時代的龍鳳民族大一統的盛況。彩陶從形制到裝飾紋樣的風格特點,雖然有一定的地區性差別,但總體上則是一致的。尤其是彩陶裝飾紋樣,都與天文歷法巫術禮教有密切關系。如主要是鳥紋、魚紋、蛙紋、花葉紋、擬人紋,并由它們演化而來的各類幾何圖案,歸納起來大致是:凡圓圈紋、圓點紋、旋渦紋、波浪紋、回形紋、云雷紋、花葉紋等都同鳥紋有關;凡網紋、弧線紋、鋸齒紋、直線紋、三角形紋、棱形紋、方格形紋等都同魚紋有關;凡擬蛙紋、擬人紋、折線紋與部分旋渦紋、波浪紋等都同蛙紋有關。(參看吳山編著的《中國新石器時代陶器裝飾藝術》彩陶附圖)。彩陶器物是隨著農業經濟定居生活的發展而發展起來,陶器除一部分系巫術禮器外,大多是農產品儲存器,或煮、食、飲器等,這就是其裝飾紋樣與農業生產直接相關的天文歷法圖騰巫術相聯系的原因,無非是為祈求農業豐收,生活富足之意,反映了天文歷法與農業生產、人們生活之密切關系。河南濮陽西水坡仰韶文化早期有蚌殼龍虎的墓葬有三個兒童人殉,半坡十一個人面魚紋盆都是小兒葬具,恐怕都是與天文歷法巫術禮儀有關的“祭犧”。在被巫術觀念統治著的蒙昧時代的先民頭腦中,往往越是帶有科學性的東西越會被披上巫術宗教的色彩,如雞同太陽的關系,燕子同春分節次的關系,蛙同月亮、春天之關系,以及魚、鳥、鹿、花葉等同春天之關系等現象,先民由于歷史的局限,是無力作出科學的解釋的;在實踐中,他們逐步認識到天文歷法與農業生產之重要關系,而天文歷法與許多候鳥、信獸、信蟲有密切關系,其所表現的規律之不可違背性,使先民們逐步產生、形成了神秘而神圣的觀念,美麗的神話就在這個基礎上產生出來了。
彩陶裝飾圖案中沒有“八卦”符號,但因彩陶紋樣與天文歷法有關,而“八卦”由天文歷法關系產生,所以,“八卦”巫術之產生就有可能了。甲骨文中“八卦”數術符號常用一 × ∧∨+ (1567)數符號在彩陶器上已不少。而巳裝飾圖案中之奇偶數變化特點非常穩定,如偶數以二為基數,兩兩相對成四式,半坡的人面魚紋盆、魚紋盆、鹿紋盆,廟底溝的花葉紋盆、鳥紋盆,馬家窯的四圓圈紋壺、甕等;半坡的方格幾何紋、廟底溝的花葉紋,也都是兩兩相關相聯成二方連續紋樣。而奇數則以一三為基數,馬家窯陶盆內紋樣設計均是把圓分為三等分,成等邊三角形布置,以兩個三角形錯位和兩個同心圓相聯系來繪制為特點。幾何紋樣分格增數變化也多以二、三的倍數遞增:或二四八,或一三六九。一部分圖案分格多的亦依此數遞增。可見這些數的概念,依直徑等分圓的數術運用,都是明確而穩定的。
巫術的一些專用文字或符號,如甲骨文。中之卜、貞作、,彩陶中有,和由魚紋變來的 等,是否即是貞(占)之初文?巫、魚古音同,魚紋是否即含巫義?半坡人面魚紋盆中之含魚珥魚飾禾的人面象應是巫的圖騰形象,其雙目多閉,口作形,似念念有辭作禱告狀。甲骨文中巫作,天干之癸作,甲作十,幾個字近似,從I從十;《說文》云:“I,巧飾也,象人有規矩也,與巫同”;“十,數之具也,一為東西,1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意義一致。彩陶裝飾紋樣中有不少等符號,是否是巫、甲、癸?這些符號往往同回形紋在一起,回形紋是由鳥紋、魚紋、蛙紋、花葉紋等變化而來,無疑同天文歷法有關。《說文》有云:“回形上下所求物也”“回風回轉所以宣陰陽也。”回紋是宣陰陽之義,這些符號自然也同樣。陰陽觀是天文歷法、“八卦”賴以產生的基礎,同時也是彩陶圖案設計的基礎,如其紋樣不僅虛實相間相聯,而且黑白、黑紅紋樣總是互為對應,以顯陰陽之象。漢許慎說:“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臣蒼頡,見鳥獸遞遠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義,萬品以察。”這與伏羲造“八卦”同理。《易·系辭》云:“古者庖義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因此,伏羲之“八卦”,神農之“結繩為治”,黃帝之“執繩而制四方”與“書契”,恐怕就是“龍書”一—與天文歷法巫術密切相關的“八卦”數術圖理有關系。如此,方能講得通;解釋為創造文字,總令人費解。由是,那些所謂的“鸞鳳書”,“仙人書”、“穗書”、“云書”、“蝌蚪文”、“古文”等,與彩陶裝飾紋樣就相符合了。它們是“紋”,是“史”,而非文字。紋樣中有一些簡化的數符號和類似文字的符號,由于其尚未脫離裝飾紋樣肌體,因此,嚴格地說,還不是文字。因為,文字是以民族語言為基礎而創造的代替語言的符號,是作為記錄傳布語言而產生和發展的。即使是同一個魚紋、鳥紋,在彩陶裝飾紋樣中和在甲骨文中,便成了性質完全不同的東西,一是包含著特定巫術意義的裝飾紋樣,一是記錄語言和語言相聯系記述事情的文字。就是大汶口陶器上的“”符號,把它與同時出土的陶器上的斧、圖案聯系起來看,或恐具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意義,可作為一種獨立的表意符號,卻不是文字,與其他彩陶裝飾紋樣一樣,是屬于同一性質的,所以,認作“熱”字是欠妥當的。“八卦”之數符號,更接近于文字,但它不是為記錄語言或記事,而是特殊的巫術圖理符號。
然而,由于彩陶裝飾紋樣完全為特定的巫術意義所制約,表意性特別強,所以,才會使其由開始的象生性不斷地向抽象性演化,逐步形成觀念性質的抽象圖案。其審美性是受制于觀念性和實用性的,所以,彩陶圖案是屬于象外之象的線抽象藝術。而“八卦”則以純抽象的符號代表八種自然物象,是屬于得意忘象的無象之象之圖理符號。甲骨文中“八卦”符號多用奇偶數符號表示,只有少數似后來的“八卦”符號,如、(與揚雄《太玄經》“首”卦畫符號同),說明“八卦”是以數掛象,在占卜中只是依數的變化以聯系自然現象來探測人事吉兇的巫術藝術,其數術是以“象觀”為基礎,即“得魚忘筌、得意忘象”也,因此,用什么樣的符號就顯得不十分重要的了。彩陶圖案與“八卦”符號之主要共同點是:都是在巫術觀念主導下發生和發展起來的,都是同天文歷法有密切關系,都是一種得意忘象的抽象表意符號藝術。其不同點是:彩陶裝飾圖案是理、紋、情、用四者混合一體的抽象表意藝術。而“八卦”符號,不管是代表陰陽的線抽象符號或是奇偶數符號,它們本身都不具備任何意義,是一種純抽象的符號而已;只有當其用于巫術占卜時所產生的“卦象”,才具有得意忘象之特定意義。所以,它是屬于哲學性質的“無形之形、無象之象”的圖理符號。
由于彩陶裝飾圖案具有抽象表意性質和線造型的特點,因此為漢字的創造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也使它在沒有文字的歷史時代里起著一定的有如文字意義的作用,如“八卦”那樣,可“推天道而通人事,究玄虛而達哲理”彩陶圖案中不斷地簡化抽象化出不少類似文字的符號(有的已與甲骨文一樣),也是一個證明。繪畫先于文字發展,是符合人類大腦思維發展規律的,正如兒童學習繪畫要比學習文字容易,所以用“看圖識字”作為幼兒教育的重要手段是科學的。“八卦”、彩陶文化、巫術,都與“象觀”密切聯系,也是同一道理,從這一意義上講,漢字之產生也離不開“象觀”。
“六書”之誤
漢許慎“六書”論,分析了漢字創造的特殊規律,兩千年來成了我國傳統文字學的核心,他的《說文解字》成了歷代文字學研究的基礎。這一文字學成果是建立在九千三百五十三字之“小篆”漢字基礎上的,后代漢字雖不斷地增加,發展至近五萬字,但其基礎未變,這也為漢字文字學研究造成了一定的歷史局限性。近代以來,大量甲骨文的出土,使我國文字學研究展開了新的局面;然而,三十多年來從地下涌起了遍布整個中原的琳瑯滿目的彩陶文化,則未能引起文字學家們足夠的重視,僅僅注意陶器上的少數近似文字的符號,斷測是否是初始文字?至于彩陶裝飾圖案與漢字產生的關系,似乎是膈膜的;而“八卦”與漢字之關系,則向來是被忽視的。因此,我們文字學的研究始終囿于傳統“六書”論,而局限于古文字的訓詁上。對于漢字的起源,為什么會形成形、義、聲三結合的獨特文字?構字規律是否是以“象形”為基礎?漢字為什么沒有向衍音方向發展?而漢字怎么又大多是“形聲”字?等等問題,至今未能深入研究下去。
上古有結繩文字,刻木文字,圖畫文字,無疑是可信的。因為今天還可以從一些落后的少數民族中找到證據,但這是廣義而言的。由此觀之,遠古巖畫、彩陶文化也可以視作“圖畫文字”。然而,文字的性質是以民族的語言為基礎的,是代替語言來記事的符號,所以,它們都不是文字;只有甲骨卜辭文字才是名副其實的漢字。唐張彥遠在《歷代名畫記》中引顏光祿語云:“圖載之意有三:一日圖理,卦象是也;二日圖識,字學是也;三日圖形,繪畫是也。”這是有道理的。卦象主理,字學主識,繪畫主形;雖同是“圖”,繪畫乃是“以形寫神”的藝術意象圖形;“八卦”乃是“無象之象”的哲學抽象圖理;漢字乃是“無狀之狀”的代替語言記事的抽象圖識符號。這是它們之間的本質差別。“書畫同源論”之錯誤,就在于只看表面不看本質所造成的。因“六書”中有“象形”,便認為古代“書畫同體而未分”。以“象形”為基礎的彩陶裝飾圖案,歷時達三千年之久,怎么沒有相應的象形文字發展起來?即以漢字中之“象形”文字而論,《說文解字》中僅三百來字,今天漢字已達近五萬字(《中華大字典》收錄四萬八千余字),其數也只五百余字。如果把彩陶器上的一些符號看作“初始文字”,也基本上不屬“象形”。所以,把“象形”作為漢字構造規則之基礎,作為“書畫同源論”之依據,恐怕是難以成立的。
古文獻傳,文字是依伏羲之“八卦”演化而來,是有一定道理的。依上文所論,“八卦”、彩陶裝飾圖案均與天文歷法巫術禮教有密切關系,而天文歷法由“象觀”、“數理”產生,因此也成了“八卦”、彩陶裝飾藝術產生的基礎和特點。從甲骨文看,漢字主要為記錄“卜辭”發展起來的,可見,“八卦“、彩陶裝飾、漢字三者之產生和發展,都與巫術禮教聯系密切;圖理,圖形、圖識三者互為結合,構成了中華民族巫術文化獨特的體系和特點。我國新石器時代的文化主要是圖騰巫術文化,它以“天人合一”觀為靈魂,以天文歷法為中心內容,以“八卦”象占為主要方式,以彩陶裝飾圖案和神話、傳說為藝術形式,構成了以血緣結構為肌體、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中華民族獨特的文化體系。因此,觀念性、抽象性、表意性,和對自然美的熱愛、欣賞、表現等,便成了我們民族文化藝術的主要風格和特點。漢字的特點與民族文化體系的特點是分不開的。“八卦”、彩陶文化、各地遠古巖畫和神話、傳說等,無疑為漢字之產生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如漢字以線結構造型、以表意(義)為靈魂、以語言為主導卻與語音無關之特點,就是直接繼承了以上這些原始巫術文化,尤其是“八卦”、彩陶文化之特點而來的。因此,漢字的創造規則并不是以“象形”為基礎,也不是先有象形文字,后有指事、會意、假借、轉注和形聲字,而逐步地發展而來的,應是同時綜合產生、發展的。漢字之造字原則是“象觀”和“表意”,“形意”才是其構字的規則。形意者,意義、意形、意言也。意義即是字義;意形即是概念和意象結合之抽象符號,如 等“部首”;意言即是民族語言,以我國而論,就是“官話”、“國語”。問題之關鍵在后者,漢字之產生與巫術禮教密切相關,在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巫術禮教是掌握在最高層少數人手中,主要是巫和史,他們是巫術文化的創造和掌握者;“八卦”、彩陶文化、漢字之創造和發展,是屬于他們的功勞。泛論“勞動人民創造”是不甚確切的,在為巫術禮教絕對統治著的時代里,不是誰都可以去創造神圣的巫術文化的。漢字韻文特別發達,節奏感強,形成獨特的語法、修辭、邏輯,應與巫術禮樂相關,彩陶文化之舞蹈人形紋、旋渦紋、波浪紋、花葉紋、擬人紋等等,不是使我們感到在原始巫術禮樂之節奏和旋律嗎?!甲骨卜辭、金文都不是群眾通常語言,而是巫術禮教語言,它只通用于王室、諸侯、卿大夫之上層奴隸主階級中,即為奴隸主階級文化。西周滅商九十九國,降服六百五十三國,在此基礎上,周封建諸侯國八百,可見是個“小國寡民”的局面,如老子說的是“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所以,文字使用只局限在甲骨卜辭和青銅禮器上之金文。漢字之勃興是在春秋戰國之動亂時代,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交流加強了,諸子百家之蜂起,縱橫家之四出游說,士階層之形成,民間教育之興起,“官話”逐步普及而形成“國語”,秦始皇之“書同文“乃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不過,真正“書同文”則是東西漢建立以后完成的。許慎《說文解字》是依李斯之《蒼頡篇》、趙高《爰歷篇》、胡毋敬之《博學篇》之秦“官定小篆”撰成的,“六書”論是通過對小篆和當時之“國語”研究而獲得的。“形聲”字的蓬勃發展正是“國語”發展的表現。所謂“形聲”字的“形”,就是“部首”,它是概念化、抽象化的“意形”,而非“象形”;“聲”,就是“聲旁”,以示讀音。但漢字與語音關系不大,各地語音不同,同一字讀音就不一樣;而官話(國語)歷代都在變化,漢字的讀音也就隨著變化,如用今天之普通話讀唐詩宋詞,格律、韻腳就不對勁了。所以,漢字不是依“形聲”為基礎來構字的,而是按“形意”為基礎來構字的。一字一形一義一音,同音字是靠不同含義之“部首”來區分的。所以,漢字可以不必讀出聲,靠“目治”即能辨義,它不受歷史發展之國語變化和方言雜亂之影響。這就是漢字的主要特點和生命力,也是中華民族文化綿延不斷、高度發達而統一。由于漢字一字一義,所以作文造句不受語言束縛,使文辭簡約、精煉而深邃。這是西方標音文字無法辦到的;他們無法讀懂古希臘文,而我們則能辨識三千年前的甲骨文。
漢字之創造和發展,與我們這個多民族國家難以統一語言的實際恐怕也有關系。以血緣為基礎的民族體系對傳統風俗、文化的頑強繼承性,和小農經濟基礎造成的社會互相隔離性,形成了我國紛繁的方言。如多丘陵的浙江,往往一山一水之隔,就語音各別語言互不相通。不能統一語言,文字就不可能向衍音方向發展,標音文字就不可能產生。
漢字主在表意和實用之特點,使它也象彩陶裝飾紋樣那樣,不斷地簡化、抽象圖案化、符號化、規范化。漢字是以“形意”為基礎與言(國語)相結合為特點的文字,而非“形聲”字,“形聲”是標音文字之特點;漢字主形、意,所以“形意”才是漢字之特點。“六書”中“假借”似從聲,其實其字本身仍是“形意”字。因此,“六書”雖然指出了漢字構字的某些特點,但未抓住根本,失之毫厘,謬以千里,已為漢字文字學之研究造成失誤。如同是一條甲骨卜辭或金文,許多專家自可各有讀法,因音求義,其文義自然各別,訓詁學越弄越繁雜,與“六書”是分不開的。不少人借民族方言訓詁,的確抓住了“方言”有千古不易之特點,但中國之“方言”與“國語”(官話、文言)自古以來就是各走各路,因此企圖借方言弄清先秦之前的文字之準確讀音,則是難事。但漢字與音無關之特點,我們雖讀不出準確之音,則能明了其意;“八卦”、彩陶裝飾圖案,及一些巖畫,我們一樣無法知道其當時如何叫法,是如何命名,但可依“形意”明了其特質和意義。漢字之特點,形成了中華民族獨特的文化藝術體系。
漢字所以能演化成書法藝術,就是由“形意”特點而來,因為“形意”是由“象觀”、“表象”創獲,所以漢字之“無形之形”中包含著無窮之象。簡括之,其原因大致有二:其一是籍已經從筆畫、結體、章法規范化了的方塊結構的漢字所具有的造型藝術的基本特點和藝術因素,如講究筆畫的規則和結體、章法(布白)的虛實疏密之變化等藝術形式因素(而不是什么象形文字之關系),書法之藝術性就在于把這些“形式因素”藝術化為獨特的線抽象藝術;它是以漢字為基礎的具有嚴格書法法則的和獨特形式程式語言風格的線抽象藝術。其二是受“玄學”之推動,由《易》“八卦”之哲學觀念為基礎發展而來的以王弼為代表的“玄學”,其“以無為本”、“得意忘象”的思辨哲學,在書法藝術中獲得了理想的體現。書法是藉線的旋律節奏和骨力氣勢所構造的“象外之象”的藝術意象,來抒發藝術家的情感和表現“道”的精神的。書法藝術這兩個藝術因素和特點也是從“八卦”、彩陶文化繼承發展而來的。它是介乎音樂和文人寫意畫之間的一種獨特的線抽象藝術。張彥遠依以線造型之特點而提出“書畫同法論”也是錯誤的。因為書法是藉漢字之形創造“無象之象”的線抽象藝術抒發書家的情感和品格,而文人寫意畫則是藉“以形寫神”創造超以象外的意象藝術來傳情達性的。兩者雖在筆墨功力和學識素養上有一定聯系,但書法與畫法畢竟是不同法的。今天不少人搞的所謂“現代書法”和書畫互為混合的現代寫意畫,是既不是書法也不是寫意畫,因為它們破壞了“書法”不能離開漢字造型之規則和文人寫意畫不能離開“以形寫神”創造藝術意象之規則,只是隨意玩弄形式,徒具軀殼,已無藝術意義。書法、文人寫意畫,深植于傳統民族文化,已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各自獨特的藝術程式語言和規范風格,是我們民族高難度的獨有的高等藝術,不可等閑視之。自古以來,能在青史上爭得一席之地的書法家、文人寫意畫家,總是鳳毛麟角,也是一個證明。
一九八九年五月于深圳